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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关于认真做好城市道路各类检查井盖(雨水箅子)普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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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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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卫东、湛河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城市城管局,市移动、市联通、市电信、市电力、市自来水、市燃气、市热力公司及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建成区城市道路检查井盖(雨水箅子)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保障居民出行安全和功能需求,根据《河南省市政设施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精神,现就做好建成区城市道路检查井盖(雨水箅子)普查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普查整治,进一步明确城市道路各类检查井盖(雨水箅子)的责任主体;确保各类检查井盖(雨水箅子)在满足使用、保障功能的前提下,材质统一、标识清晰、外观规范;全面提升城市道路检查井盖(雨水箅子)完好率;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保障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为逐步实现市政设施管理智慧化做好准备。

二)工作任务。城市道路检查井盖(雨水箅子)普查整治工作主要任务有:

1.普查检查井盖(和雨水箅子)缺失、破损、松动、老化、陈旧等情况,重点解决检查井盖(和雨水箅子)丢失、破损、移位、塌陷等问题;

2.城市道路各类检查井统一使用加强型球墨铸铁防沉降防坠落井圈井盖,雨水收水井统一使用球墨铸铁雨水箅子,检查井井圈井盖规格采用D400型防坠落防沉降球墨铸铁井圈井盖,重量≥95kg,表面防滑,井盖与井框接触处有防噪声胶条;防沉降雨水箅子规格采用D400型防沉降球墨铸铁雨水箅子,规格:750mm×450mm,重量≥60kg,表面防滑,箅子盖与箅子框接触处有防噪声胶条。所用检查井盖及雨水箅子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要求。具体施工方法见附件1。

3.实行“身份编码”确认制。检查井盖表面应设置明显的产权单位和行业标示标志,同时在检査井内明显部位还要增设标牌(标明检査井类别、编号、产权单位及维修电话等相关信息)。各责任单位代号编码见附件2。

4.完善养护管理制度,健全档案资料,探索建立检查井盖(雨水箅子)巡查和维护长效机制,以确保各类检查井盖(雨水篦子)坚固、平整、安全、美观,为“智慧市政”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整治范围和责任单位

市管主次干道:市管47条(不含新城区)主次干道上的各类检查井盖(雨水箅子)。

责任单位:市城市城管局,市移动、市联通、市电信、市电力、市自来水、市燃气、市热力公司及相关单位。

区管背街小巷: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高新区辖区背街小巷的各类检查井盖(雨水箅子)。

责任单位:新华、卫东、湛河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移动、市联通、市电信、市电力、市自来水、市燃气、市热力公司及相关单位。

三、具体安排

(一)摸底普查阶段(2020年1月1日—2020年3月15日)

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城市管理局和各行业公司作为各类检查井盖(雨水箅子)管理的责任单位,要按照“谁产权、谁负责”原则,自行组织人员,对城市道路所有检查井盖(雨水箅子)存在的破损、缺失、松动、塌陷等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全面摸底普查,登记造册、建立档案。

(二)全面整治阶段(2020年3月16日—6月16日)

1.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城市管理局和各行业公司对检查井盖(雨水箅子)进行全面整治。

一是对各类检查井盖表面统一设置明显的产权单位和行业标示标志;同时在检査井内明显部位还要增设标牌(标明检査井类别、编号、材质、安装时间、维修电话及产权单位等相关信息),做到“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档案”。

二是对雨水箅子要标明编号,做到“一箅一编号,一箅一档案”。

三是对存在缺失、破损、松动、塌陷、下沉、突起、老化等问题的检查井盖(雨水箅子)由产权单位整改,确保整改后的检查井盖美观、平整、安全。

四是对新建的检查井盖(雨水箅子), 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材质、型号、功能进行安装。产权单位要及时编号,纳入本单位的管理范围,防止出现管理漏洞和死角。

五是已经废弃的检查井(雨水箅子),要及时填埋,消除安全隐患,不再进行编号。

六是检查井盖要符合“五防”标准,即:防盗窃、防移位、防沉降、防噪音、防行人坠落。防坠落的承重力应在150公斤以上,材质同为球墨铸铁。

七是整治结束后,对无法确定产权单位的检查井盖,由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联合市城市管理局统一作回填封闭处理。

八是所有检查井盖(雨水箅子)要有自己的身份证,做到实物与编号一一对应,无任何漏洞和偏差。

2.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城市管理局和各行业公司要建立健全检查井盖(雨水箅子)养护管理制度,完善产权检查井盖(雨水箅子)档案资料(包括编号、类别、材质、安装年限、维修电话、产权单位等)。由东向西、由北向南沿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依次给检查井盖(雨水箅子)编号。

3.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城市管理局和各行业公司要加强对检查井盖(雨水箅子)的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管理,逐步推广使用具有防盗窃、防移位、防沉降、防噪音、防坠落功能的检查井盖和球墨铸铁防沉降雨水箅子;对不具备“五防”功能的检查井盖和不符合标准的雨水箅子,要分批更新改造。

4.人行道范围内的检查井盖设施不宜设置在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范围内,对影响盲道敷设的各类井盖设施,应采用隐形井盖上覆盲道板形式敷设。

5.城市商业街、步行街、旅游景区、城市广场、城市游园等范围内的各类检查井盖,应积极推广彩绘、美化等人文艺术化的井盖,以美化城市景观、提升管理品质。

(三)督查验收阶段(2020年6月17日—7月1日)

市城管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各责任单位城市道路检查井盖(雨水箅子)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凡检查发现行动不积极、检查井盖(雨水箅子)整治不达标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跟踪督办,直至达标。

(四)常态管理阶段(2020年7月2日后)

全面整治后,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城市管理局和各行业公司要加强对检查井盖(雨水箅子)的日常管理维护,落实巡查、维护、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巡查制度,定期对产权检查井盖(雨水箅子)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应在2小时内作整改处理。同时,市城市管理局作为城市的管理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树立长效管理理念,建立长效管理考核机制,定期对产权单位履行检查井盖(雨水箅子)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检查井盖(雨水箅子)是市政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检查井盖(雨水箅子)的安全完好不仅关系到市政设施的正常使用,更关系到居民的出行安全。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城市管理局和各行业公司要充分认识检查井盖(雨水箅子)普查整改的重要性,把此次整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组织人员、细化责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力推进、强力整治,防止普查整治工作走过场。

(二)落实责任。根据“谁产权、谁负责”的原则,检查井盖(雨水箅子)产权单位是检查井盖(雨水箅子)管理的责任人,要准确普查统计检查井盖(雨水箅子)的基本情况。凡因检查井盖(雨水箅子)问题引发车辆、行人损伤的,一律由检查井盖(雨水箅子)产权单位负责。多方共用的管线井检查井盖,由共用各方协商确定管养单位,按照管养合同落实相应责任。产权单位委托专业队伍承担管养任务的,委托合同落实相关责任

(三)强化管理。市城市城管局要建立对城市道路检查井盖(雨水箅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实行市政检查井盖(雨水箅子)档案登记制度,督促指导产权单位建立健全市政检查井盖(雨水箅子)巡查、管养制度,定期对各类检查井盖(雨水箅子)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检查井盖(雨水箅子)维护管理、问题处理等工作不到位的,不仅要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而且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各责任单位务于2020年6月15日前,将平顶山市城市道路检查井盖(雨水箅子)整治情况总结、平顶山市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检查井盖(雨水箅子)普查统计表、平顶山市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检查井(雨水箅子)普查整治表和平顶山市城市道路检查井(雨水箅子)更换计划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并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田忠华、胡鹏   联系电话:2633678

 附件:1.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检查井、雨水收水井安装工作的通知》(平城管委〔2018〕40号)

            2.各责任单位代号编码区分

            3.平顶山市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检查井盖(雨水箅子)普查统计表(样表)

           4.平顶山市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检查井(雨水箅子)普查整治表(样表)

           5.平顶山市城市道路检查井(雨水箅子)更换计划表(样表)

 

 

 

2020年1月7日


附件:
217105634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