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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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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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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

当前,全市即将进入“七下八上”主汛期,部分区域疫情防控形势趋于严峻,适逢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等重点工作的进入关键时期,城市管理执法任务更加繁重。为圆满完成执法任务,树立城管良好形象,全体执法人员要深入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关于严格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视频会议要求,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防范城市管理执法风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作风纪律整顿

严格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关于严格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活动,严格落实规范化建设标准,严格执行城市管理文明执法规范,重点开展“五查五看”:

一是查宗旨意识,看为民服务理念树得是否牢固。以广大市民群众满意为标准,重点查摆“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和“为人民管理城市”理念是否牢固,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是否入脑入心,各项便民惠民政策措施是否落实,人民满意度是否提升。

二是查作风建设,看“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打造人民满意城管”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效是否显著。重点查摆履职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担当和慢作为、松散疲懒、吃拿卡要、态度冷硬、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建设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城管执法队伍。

三是查管理制度,看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是否到位。重点查摆各级城市城管执法队伍执行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文明执法规范、规范化建设标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城市管理执法的“最后一公里”。

四是查纪律执行,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群众纪律落实是否到位。重点查摆各级城管执法队伍严格执行“六个严禁”、落实“六个不得”、确保“四个做到”是否真正落实,对照纪律标准找差距、立足本职提能力、整改问题转作风、树正导向激活力。

五是查执法质效,看执法行为是否文明规范。重点查摆服务型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否落实,市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求是否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声,“721”工作法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不依法依规办案,选择性执法、不文明、简单粗暴任性执法等问题。

二、提升执法能力素质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和增强“八项本领”、提升“七种能力”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深入持续开展“强基础 转作风 树形象 打造人民满意城管”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执法风险评估机制,制定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执法队伍大练兵、大比武、大竞赛活动,以现场模拟执法、案卷制作、队列会操等为主要内容,通过活动开展促进队伍整体能力素质提升。

三、严格落实管理规定

严格执行“三项制度”,促进执法规范运行。加强执法着装、执法车辆管理,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和行政执法效能。一是严格落实双人执法、亮证执法,按照规定佩戴执法记录仪,对其现场执法执勤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做到录音录像清晰、证据确凿;二是严格落实城市管理执法着装要求,穿着制式服装、戴制式帽子、佩戴标志标识,不得衬衣下摆外露、不得穿浅色鞋子及凉鞋、拖鞋等;三是严格落实执法车辆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公车私用、违规停放及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四、强化为民服务意识

树牢“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和“为人民管理城市”理念,持续开展服务型执法,全面落实“721”工作法。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省政府“1+3”一揽子惠企利企政策贯彻落实,为企业纾困解困。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行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对市场主体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或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处罚;对受疫情、灾情影响有证据足以证明资金困难的当事人,可以缓期缴纳罚款;对采取非强制性手段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实施行政强制;对不涉及质量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依法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权益。以“便民不扰民、放开不放任”为原则,尊重最广大市民群众意愿,科学合理设置便民市场,规范有序开放商户出店经营和“地摊经济”;集中推出一批为民惠民便民的政策措施,解决一批涉及群众利益的矛盾纠纷,提升城管执法队伍形象和群众满意度。

五、加强执法督导检查

各单位要结合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强基础 转作风 树形象 打造人民满意城管”能力作风建设年定期开展队容风纪、执法行为检查、讲评,提升执法效能;突出对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法律依据是否准确、自由裁量权行使是否适当、行政执法文书的格式、送达、归档是否规范,行政执法决定落实是否到位等情况进行督查;市城市管理局将结合省厅暗访巡查不定期对

六、提高舆情应对能力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执法舆情监测、研判工作机制,提高舆情应对和问题化解能力。完善城市管理执法风险评估机制,对易发生执法冲突的,做好风险防控预案,稳妥组织实施;对网络、自媒体等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加强关注、妥善处理,举一反三进行问题整改。完善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负面舆情发生后,在依法依规处置同时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重大舆情应当在12小时内上报省、部城管部门。要善于主动客观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七、加强后勤保障和关怀关爱

各单位要加强执法保障,按照住建部《城市管理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豫建执法〔2022〕138号)》配备执法服装、车辆、执法记录仪等装备,为执法人员提供必要的休息环境;要结合本单位工作任务,科学合理调配执法人员,防治连续作业、疲劳作业;各单位要科学应对极端高温天气执法,配备防暑降温饮用水、应急药物等,避免出现中暑、热射病等现象。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的重要意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本单位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工作落实。请各城市管理执法单位于2022年9月1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及经验做法报市局综合监督科。

联 系 人:李世鹏

联系电话:0375-6199289

电子邮箱:pdscgjzhjdk@163.com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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